| 关于URL转发域名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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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 襄阳电脑网客服中心 | |
| 2005-12-19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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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用户: 您好!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襄阳电脑网 xypc.net的信赖和支持! 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按照国务院、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贵单位网站应当向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通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。对于未经备案的网站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对拒绝履行备案手续的,关闭网站。对非法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,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立即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。 国家有关部门于2005年2月份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整治未备案网站活动,目前已进入严查惩办阶段。现接信产部通知,要求在2005年12月16日关闭所有未备案成功的网站。如贵站仍未备案,请火速提交备案信息,并保证信息准确无误,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负。 采用URL域名转发的方式访问的网站,也必须备案,转发的网站需要同转发目的网站一起进行备案登记,如转发的网站不进行备案登记,将于2005年12月19日关闭所有未备案的转发网站。 域名URL转发服务,请您按以下流程办理备案: 1、如果您的目标网站还没有办理非经营性ICP信息备案,请您尽快登录信息产业部网站 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 办理备案,办理备案的同时,需要您将转发的域名一并添加到备案域名列表中。 2、如果您的目标网站已经成功备案,您只需通过信产部备案管理系统修改您的备案信息,将此域名添加到域名列表中,再次审核成功后,信产部将给您发送新的备案电子证书文件。 对此,襄阳电脑网 xypc.net特提醒广大用户: 1、取得备案电子标识和备案编号后,请立即将电子标识和备案编号放置在您网站的指定目录下,以备信息产业部检查。 2、如您的网站在信息产业部执法检查时没有完成备案 (包括没有进行备案和未通过备案审查),根据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及要求,襄阳电脑网 xypc.net将依法关闭该网站;对此造成的严重后果,襄阳电脑网 xypc.net将不予承担责任! 3、如您的转发网站在信息产业部执法检查时没有完成备案 (包括没有进行备案和未通过备案审查),根据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及要求,襄阳电脑网 xypc.net将依法停止您的转发服务;对此造成的严重后果,襄阳电脑网 xypc.net将不予承担责任! 相关政策法规: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 特此通知! 顺祝 商祺! 襄阳电脑网客服中心 2005年12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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